公告顯示,發(fā)起要約收購前,匯能海投已經持有ST新潮4.99%股權。若此次要約收購完成,匯能海投將持有ST新潮50.99%股份,成為第一大股東。
“煤炭大王”曲線涉足海外油氣資產
8月23日晚,ST新潮公告,匯能海投將向除自身以外的ST新潮全體股東進行部分要約收購,計劃收購股份數(shù)量31.28億股,占ST新潮總股本的46%,要約收購價格為3.1元/股,要約收購期限共計30日。
據此計算,如全部要約完成,匯能海投將為此花費96.98億元。公告稱,匯能海投已于要約收購報告書摘要公告前將19.40億元存入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賬戶,作為本次要約收購的履約保證金。
值得一提的是,3.1元/股的要約收購價,與8月22日ST新潮1.84元的收盤價相比,溢價68.48%。
要約收購報告書顯示,此次收購人匯能海投成立于2023年4月13日,注冊資本2000萬元,匯能集團持有匯能海投100%的股權,為收購人的控股股東。截至報告書摘要簽署日,匯能集團由郭金樹與郭建軍父子共同控制。因此,匯能海投的實際控制人為郭金樹與郭建軍。
一季報顯示,ST新潮第一大股東為寧波國金陽光股權投資中心(有限合伙),持股6.39%。前十大股東合計持股38.28%,ST新潮處于“無主”狀態(tài)。截至要約收購報告書簽署日,匯能海投持有上市公司4.99%的股份,若此次要約完成,匯能海投將持有ST新潮50.99%的股份,成為第一大股東。
公開資料顯示,ST新潮原是一家主營房地產業(yè)、電子元件制造業(yè)的企業(yè)。2014年至今,逐步轉型到石油勘探、開發(fā)和銷售業(yè)務,目前,公司主要從事原油及天然氣的勘探、開采和銷售,持有的油氣資產全部位于美國得克薩斯州二疊紀盆地。
2023年年報顯示,ST新潮營業(yè)收入達88.49億元,石油天然氣開采的收入達88.31億元,占比達99.81%。數(shù)據顯示,2023年,ST新潮油氣產量為6萬桶油當量/日。
公開資料顯示,匯能集團成立于2001年,是一家以煤炭、電力、化工為主業(yè),集物流、金融、地產、路橋、水務等產業(yè)于一體的大型股份制民營企業(yè)。匯能集團實控人之一的郭金樹,被稱為內蒙古“煤炭大王”。在2024胡潤全球富豪榜上,郭金樹以200億元人民幣位列第1274位。
監(jiān)管發(fā)函關注要約收購
值得注意的是,在當晚的公告中,ST新潮出具的特別風險提示稱,公司近期曾收到投資者投訴舉報材料,聲稱匯能海投未如實報告披露一致行動人與實際持股情況,存在違法違規(guī)嫌疑,并提供了相關證據材料。ST新潮董事會已根據《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》第三十二條規(guī)定開始對收購人的主體資格、資信情況及收購意圖等開展調查核實工作。
公告顯示,ST新潮董事會已向收購人書面詢證,請收購人對舉報所涉事項予以說明,收購人于8月22日晚通過電子郵件向公司表示“除披露情況外,不存在其他一致行動人持有貴司股權的情形”。
8月23日,ST新潮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《關于ST新潮股東要約收購公司股份事項的監(jiān)管工作函》,監(jiān)管工作函具體提出三方面要求。
首先,請匯能海投對照《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》第六條、第八十三條等相關規(guī)定,逐項核實并說明匯能海投與相關股東之間是否構成一致行動人,匯能海投是否存在不得收購上市公司的情形。同時,核實是否存在公告中提示的境外審查相關風險,是否影響本次要約收購。請財務顧問、律師對照《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》明確發(fā)表意見。
其次,請ST新潮董事會保障收購人依法合規(guī)行使股東權利。如對收購人的主體資格等存在疑慮,應當遵照《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》第三十二條等規(guī)定開展調查核實工作,并聘請獨立財務顧問發(fā)表明確意見。
最后,ST新潮、匯能海投等各方應當依法合規(guī)行使各自權利,妥善處理本次要約收購事宜,保證披露的信息真實、準確、完整,維護全體股東利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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